关于增补刘李军等三名同志为校团委委员的决定--武商院团字[2008]5号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8-02-28作者:浏览次数:334

商贸学院分团委、各系团总支:

因工作需要,经校团委召开全委会表决通过,决定增补刘李军、李平、杨涛三位同志为共青团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免去汪红萍、赵杨两位同志的团委委员职务。

 

 

 

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