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四”评先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9-04-02作者:浏览次数:271

关于评选“先进分团委(团总支)、先进团支部和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
2008年,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大力推动团建创新,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纪念“五四”运动九十周年,进一步在基层团组织中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入到我院迎评工作中,全面推动共青团工作创造更大成绩,经院团委研究决定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先进分团委(团总支)、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干)。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第二步:评选“先进分团委(团总支)、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干)”。
各分团委、团总支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民主评议,选举表彰先进集体、个人,带动整个团组织的思想、组织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充分发挥他们在学习上的积极性和在校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助手和后备军。
(具体活动方案与表格附后)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方案

根据《团章》有关要求,以团的民主生活的形式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
一、民主评议对象:全院团员(包括学生团员和青年教工团员,不含成教生)。
二、民主评议程序
1、自评阶段
参加民主评议的团员应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参照民主评议表撰写自评小结并打自评分,自评结果上报所在团支部。
2、团支部民主评议阶段
各团支部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通报团员自评情况,并以团小组为单位,对每位团员进行背靠背式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评选比例为各支部团员数的5%)、合格、不合格。评议结果与评议记录一并上报各分团委、团总支。
3、各分团委、团总支民主评议阶段
各分团委、团总支召开大会对各团支部上报情况进行评议,并交各院、系审核,上报院团委。
4、院团委民主评议阶段
院团委召开团委会议评议上报情况,将评议结果上报院党委并反馈到各分团委、团总支。
三、民主评议标准
此次评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具体要求如下:
1、优秀团员(团干)的条件
符合合格团员的标准(见下),经民主投票方式推选产生。
2、合格团员标准
⑴符合《团章》第一、二、四条所规定的条件,团的干部还必须具备《团章》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所规定的条件。
⑵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自觉地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任何场合不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⑷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守政纪、法纪。
⑸正确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主动缴纳团费。
3、不合格团员标准
⑴违背团的章程,不履行团员义务,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根本不起团员的作用,甚至起不好的作用。
⑵受到校、院(系)党政团组织记过以上处分,且未解除。
四、民主评议时间安排
1、自评阶段 3月30日—4月2日
2、团支部民主评议阶段 4月3日—4月6日
3、分团委(团总支)民主评议阶段 4月7日—4月9日
4、院团委民主评议阶段 4月10日—4月17日
五、民主评议说明
1、青年教工团员的民主评议活动,由青年教工团支部负责,
并将民主评议结果报院团委。
2、本次民主评议结果优秀者直接当选为"五四"优秀团员,不合格者按照团内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六、民主评议要求
1、各级团组织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避免片面性、随意性,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2、广大团员要通过此项民主评议,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沟通思想,分清是非,统一认识,克服缺点,严明纪律,加强团结,提高战斗力的目的,保证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关于评选“先进分团委(团总支)、先进团支部
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活动方案

一、先进分团委(团总支)的评选
1、评选条件:
⑴带领全体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经常开展时事政策和理论学习等思想教育活动。
⑵学习风气浓,在“拥抱朝阳”晨读晨练活动中学生参与面广、出勤率高,营造了良好的院、系内学习氛围。注重学生素质拓展,积极开展系内各项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有组织、有特色。
⑶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经常向同级党的组织汇报工作,并取得支持,“推优”工作细致、深入,成效大。关心广大同学的学习、生活情况。
⑷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齐备,组织生活经常化。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组织活动无滞后现象。对所属团支部管理严格、规范,能够抓典型,树典型。
⑸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
2、评选比例:按现有分团委(团总支)数的25%评选。
3、奖励办法:颁发荣誉奖牌。
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拥有一个健全团结、战斗力强的班子。并有明确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支委干部团结,工作勤奋,政治立场坚定,能经常了解和积极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要求,能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创造性的开展团的工作。
(2)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团员队伍。团员组织观念强,能认真执行团的纪律,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本学期无人因违纪而受处分,全体团员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无考试作弊现象,本学期有考试不及格现象的人数不超过团员总数的5%。
(3)团的活动和团的组织生活正常。团支部能经常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校园文化活动,能经常组织团员学习党团基本知识。
(4)团的日常工作正常。能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认真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能按时进行团籍注册,团员关系转接,团员纳新工作,团员能自觉按时向团支部交纳团费。
2、评选比例:按各单位现有团支部的20%评选。
3、奖励办法:颁发荣誉证书。
三、优秀团员的评选
1、产生办法:民主评议获得优秀者直接当选为优秀团员。
2、奖励办法:载入个人团员档案,授予荣誉证书。
四、优秀团干的评选
1、评选条件:
⑴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政治素质好。
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工作作风踏实,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本职工作完成好。
⑶专业思想牢固,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⑷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敢于歪风邪气作斗争,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
2、评选比例:
⑴各团支部按本支部现有团干数的20%评选。
⑵各分团委(团总支)按本单位现有团干数的15%评选
3、奖励办法:先进事迹登记,载入个人团员档案,授予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