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院团字〔2010〕11号
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1周年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今年是中国共青团成立88周年,“五·四”爱国主义青年运动91周年。为了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继承“五·四”光荣传统,大力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展现当代团员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勤奋学习工作,用实际行动纪念自己的节日,在学院促内涵建设、实现新跨越的实践中展现青春风采,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在全团广泛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1周年系列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精神 青年争先
新思想 新青年 新作为
坚定青春理想 争当青年先锋
二、活动时间:
2009年4月-5月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主题教育,加强思想引导。各级团组织要大力开展形式新颖多样、青年喜闻乐见的主题团日活动,通过入团宣誓、理论学习、形势报告、实践活动和体验感悟等方式,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团的历史,增强团员意识,增进对团的感情。要紧紧围绕“弘扬五四精神,永远跟党走”、“担当时代责任,青春献中国”、等主题,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更加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用好用足五四元素,创新引导载体,拓宽引导路径,引导他们把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引导他们把个人成长与社会责任相结合。
2.评选表彰典型,激励青年成长。为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院团委在“五·四”期间决定开展“先进分团委(团总支)、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青年岗位能手”、“十佳特研会学习积极分子、优秀特研会”、“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协”等系列评选活动。各部门要着力做好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工作,注重挖掘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优秀集体和典型事迹,推出一批具有时代性、富有感召力的青年先锋。要利用团属舆论阵地和网络,向全院积极宣传优秀团员青年的事迹,开展先进青年事迹报告会、座谈会,与广大团员青年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开展文化活动,展示青春风采。为营造欢乐、热烈的节日氛围,提升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团委将在五四期间组织开展“青春舞姿”舞蹈比赛、“共建团缘”青年教工联谊会、校园技能节等活动,着眼青年特点,通过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活动载体,让青年积极参与进来,充分感受节日氛围,享受节日带来的快乐。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1周年主题活动的重大意义,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精心谋划具有青年特色的活动,既要生动活泼,又要寓教于乐。
2.广泛发动,务求实效。各级团组织要按照“突出重点、展示风采、立足基层、面向青年”的原则,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青年喜闻乐见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影响力和战斗力,使纪念活动扎实有效、影响广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宣传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的光荣历史,大力宣传青年集体和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激励广大青年建功立业、成长成才。
各级团组织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有关活动信息和图片资料要及时上报院团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4791324)。
附件一:关于评选武汉商业服务学院青年岗位能手的方案
附件二:关于开展十佳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评选活动的方案
附件三:关于开展十佳“特研会”积极分子、优秀“特研会”评选的活动方案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五四 活动
报:团市委,市教育局团工委,院领导。
送:院系党总支及相关部门。
共青团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委员会 2010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一:
关于评选武汉商业服务学院青年岗位能手的方案
为宣传表彰我院青年教职工的先进典型,展示青年教职工的青春风采,提高青年教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励广大青年教职工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中更加爱岗敬业、提高技能、勇于创新,引导树立“科学发展重实效,青年建功争先锋”的新时期青年职业观,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评选“武汉商业服务学院青年岗位能手”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和青年教职工特点,广泛的开展评选“青年岗位能手”活动。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实事求是,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二)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依照实绩表彰人才,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时代性、广泛性和先进性;
(三)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广泛的评选和深入的宣传,激励广大青年在学院的评建工作中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为学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评选范围:
(一)全院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在我院工作超过一年以上的;
(二)年龄在35岁以下(1974年5月4日后出生);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在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中积极进取,爱岗敬业,贡献突出,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无教学事故,群众评价良好;
(五) 熟练掌握适应本领域发展的专业知识和本岗位业务能力,拥有可以推广的创新型工作方法或工作成果,具备学习创新能力,不断追求业务创新、制度创新或管理创新,工作成绩显著的。
四、工作安排
(一)推荐:各部门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具有代表性的青年岗位能手,填写《武汉商业服务学院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附件1),报院团委。具体名额分配向教学一线岗位的教师倾斜。
(二)评选:院团委会同组织人事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申报人员进行实际考察和综合评估,经总评后,评选出拟表彰对象若干名。
(三)公示:在学院各校区、各醒目地点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为期五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设立公示电话84791343。
(四)表彰:学院对评选出的院“青年岗位能手”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将武汉商业服务学院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有关要求
各部门接本通知后,请迅速着手开展推荐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择优推优,广泛听取基层和有关方面意见,确保评选推荐工作质量,认真组织各类材料、表格及资料。即日起至4月20日为推荐申报阶段,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江雯,联系电话:84791324,邮箱:sytw08@163.com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 面貌 | | |||
学历 | | 学位 | | 职务 或职称 | | 技术 等级 | | |||
个 人 简 历 | | |||||||||
获 奖 情 况 | | |||||||||
所 在 部 门 意 见 | 年 月 日(章) | 院 团 委 意 见 | 年 月 日(章) | |||||||
学 院 意 见 | 年 月 日 (章) | |||||||||
注:此表一式二份;请另附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请将纸质版递交团委办公室(北区行政楼二楼),请将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sytw08@163.com
附件二:
关于开展十佳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
评选活动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升志愿服务理念,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鼓励更多的团员青年加入到志愿者行列,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更好地服务学校和社会,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十佳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有: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2个)。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凡我院青年志愿者组织、青年志愿者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一)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尤其是2009年以来涌现的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集体。
(二)个人参评对象为我院注册青年志愿者,注册时间不少于6个月;遵守校纪校规和《武汉商业服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试行)》,无任何处分和批评记录;成绩优良,工作认真,积极参加全院和院系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时刻有服务学校和社会的意识;有典型事迹或在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全院及社会有较大影响的青年志愿者。
(三)优秀集体的参评对象为成立一年以上,作出过突出成绩的青年志愿者协会;协会的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48小时以上,在志愿服务中贡献较大,工作机制比较健全,能够在较长时期内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能积极开展各项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
1.参加评选的个人、集体可通过个人自荐、团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申报。
2.个人自荐的青年志愿者撰写自评小结,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参评对象进行考核,开展民主评议,评选出1—3名十佳青年志愿者候选人。候选人认真填写申报表,由本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于4月23日前将申报表与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统一上交到团委办公室。
3. 青年志愿者协会申报先进集体,于4月23日前将申报表、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志愿服务活动照片5张(注明活动内容)等有关材料,报送团委办公室。
所有填报的文字资料请同时附电子文档1份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团委邮箱sytw2010@163.com。
(二)确定对象阶段
院团委负责组织对参评对象进行审核评定工作,提出拟表彰对象,并将对象名单通过商院团委网站向全院进行公示。根据反馈情况,确定十佳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
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申报表
集体名称 | | ||||||||
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团组织 | | ||||||||
集体人数 | | 负责人姓名 | | 性别 | | ||||
电话 | | Email | | ||||||
主要服务内容 | | ||||||||
服务总时数 | | 人均服务时数 | | ||||||
主要工作成效:(需另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
推荐团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院团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十佳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 ||
出生年月 | | 所属支部 | |
| ||||||
联系电话 | | 联系手机 | |
| ||||||
所在志愿者组织 | |
| ||||||||
何时起参加志愿服务 | | 累计参加服务时数 | | |||||||
主要服务项目 | | |||||||||
个人简历: (需另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 ||||||||||
推荐团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院团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三:
关于开展十佳“特研会”积极分子、优秀“特研会”
评选的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广大团员青年的精神支柱,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青年学习科学理论的热潮,有效调动青年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巩固青年学理论、用理论的工作成果,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十佳“特研会”积极分子、优秀“特研会”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有:十佳“特研会”积极分子、优秀“特研会”(2个)。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凡我院特研会组织、特研会会员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一)个人参评对象为我院“特研会”会员,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一贯重视理论学习并身体力行,坚持集中学习和业余自学相结合,参加集中学习出勤率高,无旷课、早退现象;参与学习效果显著,逐步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有十篇以上的学习体会或论文,能理论联系实际;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处分和批评记录;
(二)优秀集体的参评对象为各院系特研会,在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以政治思想工作为重点,坚持把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认真安排好特研会会员的组织生活,每两周至少安排一项活动;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帮助青年团员正确认识国情,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素质,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教育活动。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
1.参加评选的个人、集体可通过个人自荐、团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申报。
2.个人自荐的十佳“特研会”积极分子撰写自评小结,各院系“特研会”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参评对象进行考核,开展民主评议,评选出1-3名十佳候选人。候选人认真填写申报表,由本院系“特研会”于4月23日前将申报表与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统一上交到团委办公室。
3. 各院系“特研会”申报先进集体,于4月23日前将申报表、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相关活动照片5张(注明活动内容)等有关材料,报送团委办公室。
所有填报的文字资料请同时附电子文档1份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团委邮箱sytw08@163.com。
(二)确定对象阶段
院团委负责组织对参评对象进行审核评定工作,提出拟表彰对象,并将对象名单通过商院团委网站向全院进行公示。根据反馈情况,确定十佳“特研会”积极分子、优秀“特研会”。
优秀“特研会”申报表
集体名称 | | ||||||||
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团组织 | | ||||||||
会员人数 | | 负责人姓名 | | 性别 | | ||||
电话 | | Email | | ||||||
主要特色活动 | | ||||||||
全年开展活动次数 | | 参与活动人均数 | | ||||||
主要工作成效:(需另附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 |
推荐团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院团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十佳“特研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 ||
出生年月 | | 所属支部 | |
| ||||||
递交入党 申请书时间 | | 联系电话 | |
| ||||||
所在“特研会”组织 | |
| ||||||||
何时起参加“特研会” | | 参加“特研会”活动次数 | | |||||||
全年思想汇报份数 | | |||||||||
个人简历: (需另附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 | ||||||||||
推荐团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院团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