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院团字〔2010〕21号
选举或组建的通知
商贸学院分团委、各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各班团支部委员会、班委会的组织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经院团委、学生工作处研究决定,对2008级、2009级各班团支部委员会、班委会进行年度换届选举,并组建2010级各班团支部委员会及班委会。
一、团支部委员会、班委会的构成
团支部委员会设置团支部书记一人,团支部副书记(班长兼)一人,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心理委员一人,合计五人。
班委会设置班长一人,副班长兼创业委员一人,学习委员一人,文艺委员一人,体育委员一人,生活委员一人,合计六人。 二、换届选举、组建的基本程序
1、采取自荐、推荐的形式确定候选人,各班团支部委员会及班委会的候选人分别不得少于七人。
2、此次选举,要求各班全体同学参加,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采取不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法,产生委员会成员。
3、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候选人票数的高低顺序(须超过参加投票人数半数)确定委员会成员并确定分工,并将选举结果报商贸学院分团委、各系团总支、各院系学生会分会,商贸学院分团委、各系团总支、各院系学生会分会汇总后集中报院团委、学工处。
三、委员会成员的基本素质
I、政治上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一定的文化修养。
3、具有较强的学习进取心,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心强承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扎实的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
6、心理委员要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要愿意接受心理健康方面内容的培训,具备一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及心理健康知识素养。
7、创业委员要能主动了解创业的有关政策,接受老师的培训,在班级同学中广泛介绍宣传创业信息,及时向同学介绍创业方面的讲座,组织同学参与各类创业设计比赛,协助同学申报创业设计作品;统计班级同学参与各类创业设计比赛的作品情况,积极撰写有关参与创业活动方面的稿件。
四、几点要求
I、此次换届选举要求2008级、2009各班于9月26日前完成,2010级新生班组建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10月11日前将结果上报院团委、学工处。
2、辅导员、班主任要直接领导参与此项工作,务必使其在民主的氛围中产生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团支委会及班委会领导班子。
3、在上学期中受到校级处分、批评,此次选举中不得连任。
4、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有学科不及格现象,此次选举不得连任。
5、各位同学应严格按照选举程序认真履行自我权利义务。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换届 组建 通知
报:团市委,市教育局团工委,院领导。
送:院系党总支及相关部门
共青团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委员会 2010年9月16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