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第三届技能节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1-04-11作者:浏览次数:243

商贸学院分团委、各系团总支:

为纪念建党90周年,进一步丰富校园第二课堂生活,促进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兴趣,全面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技能水平,推进我院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努力为提升学院办学层次作出积极贡献,经院团委研究决定举办学院第三届技能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技能创佳绩,与祖国共奋进

二、活动时间:

201147日——2011623

三、比赛项目:

整个活动由十三个项目组成,具体分为:外语实用技能大赛、“红色的足迹”导游大赛、烹饪技能大赛、信息技能创意比赛、国际商务单证制作比赛、物流知识技能比赛、商务礼仪技能比赛、“证券之星”股票实盘操作技能比赛、网络贸易知识技能比赛、餐饮技能比赛、艺术设计比赛、发动机拆装技能比赛、体育赛事解说比赛等。

四、比赛步骤:

大赛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报名阶段。

各承办单位要大力宣传,扩大影响。制定周密详细的参赛方

案,广泛动员学生报名参加各个项目的比赛,报名总人数未达到30人的,原则上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可邀请相关行业协会人员和外聘老师参加比赛规程的制定和担任比赛裁判工作。

第二阶段为培训练兵阶段。

各承办单位要要紧紧依托各学生学术科技专业社团,组织学生积极开展技能练兵、技能培训活动。尽可能与校外专业技能竞赛挂钩,使活动成为校内选拔,提高我院学生参加各类比赛的成绩。

第三阶段为决赛、展示阶段。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参赛人员进行比赛。比赛结束后要做好相关成果的申报展示工作,展示期间可组织相关用人单位到我院观摩,开展校企合作、就业指导、创业讲座等活动。

五、评奖办法:

各项比赛均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由各承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团委授予优秀选手“技能标兵”称号。本届技能节将评出表现突出的优秀组织单位。

六、相关要求:

1.本届技能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所有参赛学生在锻炼自身专业技能水平的同时体现出当代大学生的主人翁意识。

2.严格遵守各项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和比赛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出特殊处理。

3.参赛学生必须凭学生证,进入指定的竞赛场地,并接受裁判员的检查。各场竞赛提前15分钟进入赛场,到达指定的坐位号。迟到30分钟取消竞赛资格,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4.竞赛期间,除正在参赛的选手和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赛场内。参赛选手在竞赛中,如遇到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参赛选手不得发生交头接耳、偷看等作弊行为。比赛在规定时间内结束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5.各比赛项目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技能节的有关情况、营造校园技能节氛围,拍摄竞赛及活动照片。

6.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相关材料(书面文档、电子文档、图片等)上交到团委办公室。(邮箱sytw2011@163.com

7.本届技能节的最终解释权归团委。

〇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