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第四届技能节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2-04-13作者:浏览次数:290

武商院团字〔2012〕9号

关于举办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第四届技能节的通知

商贸学院分团委、各系团总支:

强化实践育人工作,推进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结合专业、课程、岗位开展专业技能竞赛,营造崇尚技能、学习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丰富校园第二课堂生活,努力为提升学院办学层次作出积极贡献,经院团委研究决定举办学院第四届技能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技能助航 实践育人

二、活动时间:

2012年4月12日——2011年6月8日

三、比赛项目:

整个活动由十七个项目组成,具体分为:汽车营销大赛、发动机拆装大赛、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大赛、ERP沙盘模拟经营大赛、电子商务技能大赛、股票投资大赛、创业精英选拔比赛、环保碗推销比赛、导游大赛、餐饮技能大赛、礼仪大赛、团体健身操比赛、烹饪技能大赛、外语实用技能大赛、信息化核心技能竞赛、多媒体作品制作大赛、ART SHOW等。

四、比赛步骤:

大赛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报名阶段。

各承办单位要大力宣传,扩大影响。制定周密详细的参赛方

案,求专求精,不求大而全。参赛对象尽量以高年级学生为主,一年级学生为辅。报名总人数未达到20人的,原则上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可邀请相关行业协会人员和外聘老师参加比赛规程的制定和担任比赛裁判工作。

第二阶段为培训练兵阶段。

各承办单位要紧紧依托各学生学术科技专业社团,组织学生积极开展技能练兵、技能培训活动。尽可能与校外专业技能竞赛挂钩,使活动成为校内选拔,提高我院学生参加各类比赛的成绩。尽可能与企业合作,进一步加深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通过技能节打造学生展示平台,积极联系实践育人基地建设。尽可能不仅仅停留在校园,还能走向社区参与“实战”,技能回馈社会,支持引导学生参与实践。

第三阶段为决赛、展示阶段。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参赛人员进行比赛。比赛结束后要做好相关成果的申报展示工作,展示期间可组织相关用人单位到我院观摩,开展校企合作、就业指导、创业讲座等活动。

五、评奖办法:

各项比赛均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由各承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团委授予优秀选手“技能标兵”称号。

六、相关要求:

1.本届技能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所有参赛学生在锻炼自身专业技能水平的同时体现出当代大学生的主人翁意识。

2.严格遵守各项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和比赛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出特殊处理。

3.各比赛项目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技能节的有关情况、营造校园技能节氛围,拍摄竞赛及活动照片。

4.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相关材料(书面文档、电子文档、图片等)上交到团委办公室。(邮箱sytw2012@163.com

5.本届技能节的最终解释权归团委。

一二年三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