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院团字〔2012〕12号
关于我院举行升国旗仪式安排的通知
商贸学院分团委、各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完善重大节日升国旗制度和日常升旗制度,有效地加强校园文明建设,现就举行升国旗仪式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国旗护卫队是由院团委指导的学生组织,以护卫国旗为使命,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己任,负责我院的各项国旗升护等任务。
二、升护国旗安排
(一)重大节庆日升旗安排
每年“三·五”、“五·四”、“一二·九”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全院性庆典活动中的升旗安排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
(二)日常升旗安排
日常升旗由商贸学院分团委、各系团总支根据学院团委的统一安排,每周一负责组织参与升旗仪式。由国旗护卫队负责升降旗,由院广播台支持播放音乐。
时间:每周一早上7:30 地点:致远广场
三、升国旗仪式流程
1.出旗;
2.升国旗奏(唱)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3.国旗下讲话(朗诵、演讲);
4.升旗仪式结束,按顺序带回。
四、相关要求
为保证升旗仪式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升旗活动的教育作用,要求如下:
1.参加重大节庆日升旗仪式时,各院系务必组织学生在7:20前整队完毕,并带入致远广场指定区域;
2.各院系日常举行升旗仪式时,应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升旗仪式中的主持人和“国旗下讲话”环节由各院系轮流承办,承办院系提前一周将讲话提纲内容报给团委备案。每周五前各院系学生负责人与国旗护卫队负责人和音响设备负责人联系落实有关事宜;
3.参加学院升旗仪式的师生应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排列有序,升旗过程中要面向国旗,行注目礼;
4.升旗结束后方可有序离开。
未尽事宜,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