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班团支部委员会、班委会进行换届选举或组建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2-09-14作者:浏览次数:305

商贸学院分团委、各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班团支部委员会、班委会的组织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经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决定,对2010级、2011级各班团支部委员会、班委会进行年度换届选举,并组建2012级各班团支部委员会及班委会。

一、团支部委员会、班委会的构成

团支部委员会设置团支部书记一人,团支部副书记(班长兼)一人,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心理委员二人(一男一女),合计六人。

班委会设置班长一人,副班长兼创业委员一人,学习委员一人,文艺委员一人,体育委员一人,生活委员一人,合计六人。

二、换届选举、组建的基本程序

1、采取自荐、推荐的形式确定候选人,各班团支部委员会及班委会的候选人分别不得少于七人。

2、此次选举,要求各班全体同学参加,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采取不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法,产生委员会成员。

3、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候选人票数的高低顺序(须超过参加投票人数半数)确定委员会成员并确定分工,并将选举结果报各分团委(团总支)、各院系学生会分会,待汇总后集中报校团委。

三、委员会成员的基本素质

I、政治上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一定的文化修养。

3、具有较强的学习进取心,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扎实的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

6、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在学生“知行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7、心理委员要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要愿意接受心理健康方面内容的培训,具备一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及心理健康知识素养。

8、创业委员要能主动了解创业的有关政策,积极参加各类创业知识培训,在班级同学中广泛介绍宣传创业信息,及时向同学介绍创业方面的讲座,组织同学参与各类创业设计比赛,协助同学申报创业设计作品;统计班级同学参与各类创业设计比赛的作品情况,积极撰写有关参与创业活动方面的稿件。

四、几点要求

I、此次换届选举要求2010级、2011级各班于921前完成,2012级新生班组建工作于1010前完成,1012日前将结果上报校团委。

2、辅导员、班主任要直接领导参与此项工作,务必使其在民主的氛围中产生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团支委会及班委会领导班子。

3、在上学期中受到校级处分、批评,此次选举中不得连任。

4、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有学科不及格现象,此次选举不得连任。

5、在学生“知行行动”工作中消极懈怠的不得连任。

6、各位同学应严格按照选举程序认真履行自我权利义务。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