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意见

发布者:tuan发布时间:2013-04-02作者:浏览次数:302

 

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

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意见

 

 

各院系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是团章规定的团的基层组织任务之一,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选优推优”工作,为党输送高质量的新鲜血液,特制订如下工作意见:

一、推荐对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二、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坚决拥护并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对党的基本知识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习会的学习活动,参加学校业余党校培训班的学习并获得结业证。

3、勤奋向上,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及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在学生“知行行动”和“致远讲坛”活动的参与过程中表现优秀。

4、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克已奉公,乐于奉献。

5、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团的纪律,坚持真理,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受到师生一致好评,学年度获校以上荣誉称号。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团支部推选阶段

1、团支部筹备召开支部推优会。要求团支部将会议时间和地

点提前一天上报团总支推优工作组。                                                                                                                                                                   

2、团支部召开团员(包括本支部的学生党员)推荐大会,会议由团支书主持,参加人数超过本支部人数的45方可进行。

1)推优会开始前,团支书要主动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2)团总支根据团支部实际情况,委派两名监督员参加推优会,其具体任务为:监督推优会会议过程;解答同学对“推优入党”程序的疑问;填写《推优评议记录表》,上报团总支。未有团总支监督员参加的推优会为无效。

3)要求团支书首先向团支部全体成员介绍会议流程,说明“推优”程序及推荐条件,并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在会上进行陈述,介绍个人情况,明确的表明入党志愿和动机,客观的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

4)支部全体成员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个人陈述及其日常表现,讨论酝酿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计票工作要当场进行,投票结果应当场公布。获到会人数50%以上票的团员方可被支部推荐。

      5)支部推优会结束后,由监督员负责整理《推优评议记录表》,并及时上交院系团总支。

     ()评议推荐阶段

  1、综合评议

在各团支部材料上报后,团总支召开评议会议,参加支部推优会的监督员首先汇报所参加支部的推优情况,然后全体团总支委员对各支部推优工作进行评议。对不符合程序和原则的,要求支部重新推优。

  2、上报名单

经团总支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老师)意见基础上讨论确定后,报学生所在党总支同意,被推荐人填写《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由团总支按规定时间上报校团委。

3、讨论推荐

     校团委组织召开校团委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向学校党委推荐。

四、时间安排:

1325日,召开团总支书记会议,布置本学期 “推优”工作相关事宜。

2326日,团总支召开所属团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学习相关文件。

3328日前,各团支部筹备并召开推优会,确定本支部“推优”名单,向团总支提交名单。

441日前,团总支召开团总支会议,讨论、审核各支部提交名单后,被推荐人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542日前,各团总支上报名单及《推荐表》。

643日,校团委组织召开团委会,讨论确定后进行公示。

五、几点说明:

1、各级团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此工作意见,加强宣传,采取“自下而上、党团衔接、严格标准、民主集中”的原则进行推荐。

2、在此项工作中,各级团组织必须严肃认真对待,不允许有拉关系、个人说了算等不正当途径,发现问题,必将严肃处理。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