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班级班团干部换届选举的通知

发布者:tuan发布时间:2013-09-06作者:浏览次数:1115

各院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院系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基层班集体、团支部建设,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让同学们更好地参与班集体、团支部民主管理,经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研究决定,对2011级、2012级各班级班团干部进行年度换届选举,并做好2013级各班级班团干部的选举工作。

一、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新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需要,本届班团干部岗位设置包括:班长一人,团支部书记一人,学习委员一人,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文艺委员一人,体育委员一人,生活委员一人,创业委员一人,心理委员二人(一男一女)。

若人数较少的班级,除班长、团支书外,其他岗位可以兼任。

二、换届选举、组建的基本程序

    1、采取自荐、推荐的形式确定候选人,各班级班团干部的候选人不得少于12人。

2、此次选举,要求各班全体同学参加,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采取不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法,产生班团委成员。

3、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候选人票数的高低顺序(须超过参加投票人数半数)确定班团委成员并确定分工,并将选举结果报各院系团总支,待汇总后集中报校团委。

    三、班团干部的基本素质

    1、政治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不动摇,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始终将实现“商院梦”作为奋斗的目标。  

    2、具有较强的学习进取心,学习成绩优良。

    3、具有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群众威望高,在同学中享有良好的声誉,能够代表广大同学的利益,反映广大同学的心声。

5、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责任心强,能在学生“知行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6、心理委员要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要愿意接受心理健康方面内容的培训,具备一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及心理健康知识素养。

7、创业委员要能主动了解创业的有关政策,积极参加各类创业知识培训,在班级同学中广泛介绍宣传创业信息,及时向同学介绍创业方面的讲座,组织同学参与各类创业设计比赛,协助同学申报创业设计作品;统计班级同学参与各类创业设计比赛的作品情况,积极撰写有关参与创业活动方面的稿件。

    四、几点要求

    1、此次换届选举要求2011级、2012级各班于9月22日前完成,2013级新生班选举工作于10月8日前完成,10月10日前将结果上报校团委。

    2、辅导员、班主任要直接领导参与此项工作,务必使其在民主的氛围中产生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班团干部。

3、在上学期中受到校级处分、批评的,此次选举中不得连任。

4、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有学科不及格现象的,此次选举不得连任。

5、在学生“知行行动”工作中消极懈怠的,此次选举不得连任。

    6、各位同学应严格按照选举程序认真履行自我的权利与义务。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