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学生学术科技专业社团申请成立及登记注册的通知

发布者:tuan发布时间:2014-03-24作者:浏览次数:523

院系团总支:

学术科技专业社团是大学生求学方式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探求”转变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创新创业教育、培养青年的科研实践能力,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补充延伸作用,全面提升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校团委决定开展2014年学生学术科技专业社团申请成立及登记注册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专业社团性质:

学生学术科技专业社团,是指在校的本校学生志愿组成,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特长,以学术研究、实践调研、创业训练、发明制作等为内容开展活动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专业社团归属校团委社团管理中心管理,日常工作由各院系团组织统一负责,形成专业老师指导、广大学生参与和院系团学干部协助的基本运作模式。社团活动方式以交流讨论、专业讲座、创业训练、参加竞赛、论文指导、社会调研等形式开展。

二、专业社团经费:

专业社团原则上不收缴会员会费,可通过向学校相关部门申报承办项目、向院系申请学生活动经费或接受奖励、赞助、赠与等其他方式获得。向学校团委申请的经费预算获批后,严格执行学校财务报销制度,使用公务卡或对公账号支付结算,凭相关票据实报实销,总开销控制在获批数额之内。报销时所附支出证明单上证明人一栏,需经各院系团总支书记签字。要统筹安排,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禁用于无关用品购置、发放等其他用途。

聘请指导老师的课酬统一按学校社团管理中心规定集中申报,不由专业社团承担。

今年,学校社团管理中心将继续对所有专业社团开展考核评比,将学生社团定为一至五星级社团(见附件一),定级根据上学年社团运行状况决定。被评为四星级、五星级的社团,由团委给予表彰,并颁发奖金以充实社团活动经费;被评为星级的社团,限期整改;被评为一星级,则取消其在学校社团管理中心注册资格,但可保留其在各院系社团管理中心的注册资格

三、指导老师聘用:

1. 各专业社团聘请1名责任心强、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扎实的专业教师担任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聘期一年。各专业社团尽可能聘请上学年的指导老师,加强指导的延续性。但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权,聘请学生喜爱的专业教师担任专业社团指导老师。

2. 指导老师要定期指导学生开展专业活动,指导学生做好社团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接受学生专业知识咨询,介绍专业前沿动态,指导学生撰写学术论文;参与学生课外培训和社会实践的指导;组织或指导学生参加校外各类学术科技竞赛活动。

3.指导老师在亲自参与了社团活动后,要在《专业社团活动记录本》上认真签署意见,《专业社团活动记录本》将作为发放指导老师课酬的重要依据。若社团活动为学生自己组织,指导老师未参与则无需签字。社团负责人要做好指导老师课酬的记录工作,校社团管理中心负责检查认定。指导老师指导45分钟折算为1个课时,每月指导课时在2-8个课时,原则上不超过8个课时。超过8个课时,最高以每月10个课时核算。特殊情况,由校团委与各院系团总支商议后确定。

四、社团申请成立:

1. 专业社团建设要以营造校园学术科技氛围,服务学生为目的,围绕专业学习开展各类形式的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2. 专业社团由我校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社团成员要具备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异,积极要求进步。

3. 社团申请成立要有3名以上的在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或在校级以上专业比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拟任负责人必须是非毕业班学生。

4. 申请成立专业社团,发起人应当于4月1日前向学校社团管理中心提交专业社团申报表(见附件二)、社团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

五、社团注册注销:

1. 上学年的专业社团填写登记注册表(见附件三),于4月1日前向学校社团管理中心申请注册,注册的社团才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开展活动和进行招新。上学年的专业社团可根据专业学习特点,适当变更社团名称与社团章程。

2. 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上学年专业社团自动注销。

3. 对上学年评定为二星级的社团提出批评,并责令加强建设;被评定为一星级的社团本学年取消在校注册的资格。

 

 

附件一:武汉商学院专业社团考核评比细则

附件二:2014年学生学术科技专业社团成立申报表

附件三:2014年学生学术科技专业社团注册登记表

 

 

 

 

 

 

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