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班级班团干部换届选举的通知

发布者:tuan发布时间:2016-12-30作者:浏览次数:281

各学院分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基层班集体、团支部建设,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让同学们更好地参与班集体、团支部民主管理,经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研究决定,对2013级、2014级、2015级各班级班团干部进行年度换届选举,并做好2016级各班级班团干部的选举工作。

一、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新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需要,本届班团干部岗位设置包括:团支部书记一人,班长(兼创业委员)一人,学习委员一人,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文体委员一人,生活委员一人,心理委员二人(一男一女)。

    若人数较少的班级,除班长、团支书外,其他岗位可以兼任。

二、换届选举、组建的基本程序

1、采取自荐、推荐的形式确定候选人,各班级班团干部的候选人不得少于12人。

2、此次选举,要求各班全体同学参加,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采取不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法,产生班团委成员。

3、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候选人票数的高低顺序(须超过参加投票人数半数)确定班团委成员并确定分工,并将选举结果报各学院分团委,待汇总后集中报校团委。

三、班团干部的基本素质

1、政治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不动摇,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将实现“商院梦”作为奋斗的目标。

2、具有较强的学习进取心,学习成绩优良。

3、具有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群众威望高,在同学中享有良好的声誉,能够代表广大同学的利益,反映广大同学的心声。

5、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责任心强,能在学生“知行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6、心理委员要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要愿意接受心理健康方面内容的培训,具备一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及心理健康知识素养。

四、几点要求

1、此次换届选举要求2013级、2014级、2015级各班于10月15日前完成,2016级新生班选举工作于10月15日前完成,10月18日前将结果上报校团委。

2、辅导员、班主任要直接领导参与此项工作,务必使其在民主的氛围中产生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班团干部。

3、在上学期中受到校级处分、批评的,此次选举中不得连任。

4、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有学科不及格现象的,此次选举不得连任。

5、在学生“知行行动”工作中消极懈怠的,此次选举不得连任。

6、各位同学应严格按照选举程序认真履行自我的权利与义务。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