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蓬勃发展,促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积极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大赛。经研究,校团委决定举办2018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一、大赛主题
中国梦,创业梦,我的梦
二、大赛时间
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
三、大赛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参赛对象
1.我校2018年7月1日前在籍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
2.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2018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可代表原所在单位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以最终学历为准)。
五、项目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1)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上述参赛对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时间截至2018年4月1日)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上述参赛对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时间截至2018年4月1日)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上述参赛对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六、参赛形式
1.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小组。
2.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附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3.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七、注意事项
1.利用他人科技成果或服务作为核心项目的参赛团队,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者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未提交授权许可的,不予评审。
2.参赛团队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企业分析,上报的创业计划书内容要完整、具体、深入,具有实施可能性。
提倡和鼓励广大同学积极与校内外有关专家学者联系,了解和把握有关科研项目情况和相关成果。鼓励以我校科研成果作为创业计划的内容或依托,按照大赛要求,形成具有鲜明特点和学校特色的创业计划。
八、赛程安排
1.个人申报及学院评选(2018年5月11日前)
学院对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生申报作品进行评选,确实将潜力大、基础好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推荐到学校。
各学院于5月11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上报作品统计表(附件2)、作品纸质版申报书(附件3)及创业计划书文本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14),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为:XX学院+“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申报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whsxytw@163.com。
2.校级书面评审(2018年5月12日-2018年5月20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书面评审,推荐产生参加校内终审决赛的项目,并对推选出参加校级复赛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申报人对参赛作品进行补充修改。
3.校内终审决赛(2018年5月21日-5月31日)
举办武汉商学院“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终审决赛暨作品展示活动,组织校内终审决赛。
(以上时间安排将会根据全国、全省相关赛事通知进行调整,届时将在“商小莔”另行通知。)
九、奖项设置
校内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所有获奖团队将发放校级奖励证书,给予奖金或奖品鼓励,并报送至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