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四评选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8-04-09作者:浏览次数:338

各学院分团委:    

2018年,全校青年师生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积极进取,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创新能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发挥共青团的特点和优势,团结带领全校广大青年勇担新使命,适应新常态,为加快实现学校转型提升贡献力量,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包括校级优秀班集体团支部、优秀团员(干)、青年岗位能手、十佳学生社团(协会)、十佳学生社团(协会)干部、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校级优秀“特研会”积极分子校级“新青年下乡”先进个人

各级团组织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民主评选,选举表彰先进集体、个人,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认真考核、全面了解情况、充分听取党组织意见;事迹材料要准确、客观、实事求是;要严格申报标准,真正把创建措施有力、工作成绩出色的基层团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通过此次评选表彰,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有关事宜请与团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791324,电子邮箱:whsxyt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