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8-05-07作者:浏览次数:503

各学院分团委: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要求,深化实施“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四大行动,积极引领广大团员学生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听党话、跟党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亲近武汉、心仪武汉,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1. 活动主题:

    青春点赞十九大  书写时代新华章

  2. 活动时间:

        2018年7月至8月

  3. 活动内容:

    社会实践内容体现时代特点、学校特色、专业实际和当地需求,提倡专业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社会观察与调查研究相结合,项目实施与有效传播相结合。可从以下个角度思考选题:

    (一)与改革开放同成长,与文明和谐共奋进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为契机,开展专项主题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十个一”寻访活动各学院自定主题,针对个人、群体进行调研,看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新中国的变化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养老、居住、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激励青年学生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新时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接班人

    落实“一学一做”,推进两个百年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按照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要求,以从严治团、增强团员的光荣感与责任感方向着眼。着力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开展政策宣讲、社会调查、教育帮扶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积极建言献策,推进两个百年。

    聚力创新创业,坚持科学理论

        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契机,结合课堂所学,同时将科学理论运用到实践中,贯彻落实《关于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观念,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创优争先,向上向善。

    聚焦生态环境,助力四水共治

    结合专业知识,通过走访调研、科普宣讲、学习参观等方式,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实践活动,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开展“爱我百湖”、植绿护绿、减少白色垃圾、低碳出行等实践活动,营造“青年助力四水共治”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

    倡导文明新风,共建和谐社会

    以树立社会文明新风作为实践主题,通过积极倡导文明生活,建立社会新气象等展开相应调研等活动,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新社会。

    拓宽网络平台,推动文化发展

    身处于信息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期,网络信息良莠不齐,通过社会实践,拓宽网络平台,追求更加健康的上网方式,营造健康的网络上网环境,以网络推动文化发展

    弘扬雷锋精神,投身社会公益

    以学校组织开展为主,鼓励学生团员开展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环保、网络文明、文化建设等志愿服务,发挥雷锋艰苦奋斗的精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能量,积极投身社会公益。

    (八)学习思想巨人,弘扬伟大旗帜

    以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为主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号召广大青年看史料、访名师、学马列培养青年勤奋好学、乐于实践、与时俱进和高度的民族责任心。

    (九)其他

    鼓励学生立足自身专业,结合专业特长和社会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富有特色、具有教育意义的实践活动

  4. 活动形式及要求

    根据《关于对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将以个人和团队两种形式开展,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5. 个人实践

    2017级全体在校生以及2015、2016级因校外实习或其他原因未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参加个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团队成员的此项可不参加)。实践主题不限,可以参照上述活动内容进行实践,也可自行设计实践主题。

    学生个人需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撰写的1500字个人实践报告(纸质版)、《个人实践活动意见反馈表》(附件1)、相关图片(视频)等材料提交至本学院。各辅导员对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在教务系统导出的excel表中附录成绩。未参加社会实践或参加实践未达到相关规定及要求的,不可获得“暑期社会实践”素质1学分,需在毕业前自行安排该学分的补修。

    学院可根据学生个人实践情况,推荐参加省市及校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

  6. 团队实践

    团队以5~10人自行组队申报,须有1~2名指导老师,鼓励以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宿舍为单位组队,尽可能保证团队中有籍贯(或家庭居住地)在实践地的成员,实践地原则上在湖北省内。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参与一个团队申报项目。

    校级团队的立项仍将采取项目申报制,校团委将组织评委对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进行书面评审、答辩、论证,根据所申报项目的实效性、可行性、特色性等,最终确定学校重点立项团队和一般立项团队。原则上各学院、各学生组织可申报1-3个实践项目。

    活动方案纸质版(附件2)请于5月25前交到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校团委邮箱:whsxytw@163.com。

    立项团队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需提交1500字团队成员个人实践报告、3000字团队调研报告、《团队实践活动意见反馈表》(附件3)、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至校团委。校团委进行审核认定后将成绩反馈给各学院,由辅导员在教务系统导出的excel表中附录成绩。

    校团委根据立项团队实践情况,推荐参加省市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团队和个人的评选活动。

  7. 立项团队的经费支持

  8. 重点立项团队8-10支一般立项团队3-5支

    各学院十个一寻访活动立项团队,在原定资助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划拨经费支持。

    )为使更多的实践团队得到学校社会实践专项经费的资助,并保证学校资助的经费产生预期的成果,由学校立项并予以资助的实践团队采取学校、二级学院和个人三方共同出资的原则筹集经费。同时,鼓励各实践团队多渠道筹措资金,广泛吸纳社会资源。

    )实践结束后,校团委将对实践成果进行等级评定,对评定为省市校级优秀的实践团队举办“实践归来话成长”报告会进行成果展示评定为不合格的团队减少其后续经费支持额度,直至追回已下拨经费。

  9. 相关要求:

    (一)本通知下发后,各学院分团委、各级学生组织应根据学校对今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迅速启动本单位学生组织的发动和具体活动的前期策划工作。团队项目根据“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基本原则完善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化运作机制。

    (二)各学院应迅速开展基层需求调研工作,充分发挥本单位社会实践基地、校友资源、校地共建关系等既有渠道,深入了解基层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推荐个人和组建重点服务团队,把服务基层真正落到实处。

    (三)各学院要加强社会实践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填写《暑期社会实践个人责任书》(附件4),制定安全预案,对本单位实践个人和团队在实践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掌握,及时上报。

    (四)各实践团队在初步组建后,应展开实践方案的前期调研和策划工作,开始与实践地和指导老师的联系,做好前期沟通,获得实践单位的接收证明。团队立项答辩会中,优先考虑已经取得社会实践调研单位、实践接收地接收证明(附件5)的申报团队。

    (五)重视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以“随手拍”、“微视频”等形式及时向“商小莔”、“青春武汉”、“武汉青年志愿者”等微信平台、团委新浪微博报送相关活动的文字和图片信息,及时与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联系,积极争取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实践结束后,校团委根据互动情况,评选出线上“实践达人”并予以奖励。

    注:团队实践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联系实践地点,为方便联系,申报团队可填写《实践地联系证明》(附件6)到校团委办公室盖章;个人实践若有需要,由学院参照《实践地联系证明》模板,自行出具学生个人实践证明。

      

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