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8-03-02作者: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分团委:

今年3月5日是全国第55“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19“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雷锋精神,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奉献意识,深入推进“志愿者之城”建设校团委决定3月份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3日——3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传承雷锋精神奋斗中国梦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号召各班级团支部围绕“传承雷锋精神  奋斗中国梦”主题策划开展一次团日活动。可采取演讲、读书、研讨、服务等形式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志愿者精神,深刻阐释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让雷锋精神永驻校园。积极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习雷锋精神主题教育活动,掀起新时代学习雷锋精神新高潮

(二)召开一次讨论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要召开一次“新时代雷锋精神大讨论”讨论会,结合《志愿服务条例》和《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就如何推动学校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志愿服务如何促进学风建设,促进校园和谐发展进行讨论交流。

(三)评树和宣传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各分团委选树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可通过开展座谈会、演讲会、故事会等形式,交流好经验、好做法,着力培育志愿服务意识。3月底,在前期推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召开一次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经验交流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 开展“志愿者在行动”系列活动

    各基层团组织根据自身专业特点,依托“牵手计划”、“春晖”、“楚韵之旅”、“爱我百湖”、“E时代”、“萤火青年”、“韵动江城”、“信件大使”等专业志愿服务队,积极主动地深入基层、社区、学校和家庭,广泛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为基层群众送医送药送健康、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网络安全知识宣讲、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广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文明风尚。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提前做好雷锋月的规划,牵头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启动仪式,各学院青协分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向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五)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

    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推动团员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意见》有关要求,推动团员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利用媒体深入挖掘、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校园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让志愿服务成为大学生的时尚和生活方式

    四、活动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注重结合,着眼长远。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精心设计适合实际情况的活动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让志愿服务走到基层、走到社区、走到身边、走进网络,积极营造全员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二)各级团组织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以安全为前提,强调组织纪律性,不允许单独活动,活动安排和行程要提前向院系报告,出发前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安全情况,并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准备。行程距离较远的团队行动,必须由老师带队。

    (三)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志愿文化的引领作用,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多维度、多方式、多角度地宣传雷锋精神、诠释雷锋精神,全面报道志愿服务活动,扩大志愿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请各级团组织分别于3月5日、3月28日前报送活动安排和活动成果到校团委邮箱sytw2017@163.com。该活动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志愿服务考核内容。




    二〇一年三月二日